我的背包客生涯始於西歐。
第一次一個人背著行囊出門,我從巴黎開始,走了三十多天,去了十四個城市。那時候膽子其實沒有想像中大。聽說歐洲人喜歡調戲女生,我把自己打扮得像個男生;聽說意大利小偷多,就把日用背包掛在胸前,再用寬大的夾克遮住。一路上處處提防,連跟陌生人說話都很小心。
現在回頭看,覺得那個自己很好笑。
那趟旅程的最後一站是倫敦。因為候補機票排不上位置,我意外被滯留,多了幾天時間在西區閒逛。結果走著走著,之前那身刻意男性化的裝扮終於維持不下去了。我拿剩下的旅費買衣服、買鞋,其中一些衣服,很多年後還留在我的衣櫥裡。
第一次的西歐之旅打開了我認識自己的大門,倫敦也從此成為一個隔一段時間就想回去的地方。
多年後再回倫敦,已經是十年未見。
這一次,我住進斯皮塔佛德一所大約三百年歷史的老房子。木地板踩上去吱呀作響,牆壁和樓梯都帶著歲月留下來的痕跡。普通人聽到的也許只是老房子的雜音,我卻很喜歡想像,如果願意安靜一點,它會慢慢告訴你這三百年來看過甚麼。
人與人之間,其實也差不多。很多時候,我們只聽見表面的聲音,卻沒有真正聽見聲音背後的人。
斯皮塔佛德本身就像一座仍然有人生活的博物館。古老的房子沒有被封起來供人瞻仰,而是繼續有人住、有人開店、有人做生意。不同年代、不同文化,就這樣擠在一起生活。
我這次來倫敦,其中一個原因,是陪伴一對年輕夫婦度過人生裡一段重要的時間。他們在這裡成家立業,把中國南方的小吃帶進倫敦,又按照自己的想法重新演繹。
晚上去他們的餐廳吃飯。樓上賣點心,樓下是茶館,也賣酒,很有倫敦的味道。酒單多得還沒喝就已經眼花,小菜也玩得很有創意,連鹹蛋都可以變成冰激凌。
鄰桌一位外國女士吃得一臉陶醉,我很想偷拍她,又覺得不太禮貌,只好忍住。
幾天後,我又去吃另一頓點心。
這家餐廳從屏風、窗櫺到吧台幾乎都是黑色的,我一坐下才想起來,原來兩年前去過他們上海外灘的分店。餐廳在倫敦很有名,客人大部分是西方人,現場音樂很強,香檳和點心一起上桌,中餐在這裡已經變成了另一種模樣。
本來我只是想喝早茶、吃點心。
進門時,服務員提醒我們,下午三點會有舞獅,很吵,如果不介意可以留下來看。
我當然留下來。
鑼鼓一響,那種熟悉的聲音一出來,我忽然就感動了。
「獅子」在人群裡穿梭,逗小孩子玩,假裝咬她的頭。周圍的西方客人看得興高采烈,笑聲、鑼鼓聲、音樂聲混在一起。
我只是來倫敦喝個早茶而已。
結果看著看著,我哭了。
那一刻很難解釋。不是因為舞獅本身有多麼精彩,這種表演我從小看到大;也不是忽然思鄉。也許只是沒有想到,在離家那麼遠的地方,一個再熟悉不過的東西,以另外一種方式活得那麼自在。
沒有人需要問它到底是中國的,還是英國的。
它就在那裡。
大家都看得很開心。
我一直覺得倫敦最有意思的地方,就是它可以容納很多彼此完全不同的東西。你可以坐在講究的中餐廳裡吃精緻點心,也可以走到街上買一個煎餅,一邊逛一邊吃。有時候街頭那個煎餅,甚至比在中國吃到的還要好吃。
歷史悠久的房子旁邊可以開著很時髦的店,老文化沒有因此消失,新文化也不需要小心翼翼地證明自己有資格存在。
當然,倫敦的生活也不是處處充滿藝術。
在鬧市逛街,有時候更像在打高階電玩。
有一次,我發現三個年輕人一直跟著我。我轉左,他們轉左;我轉右,他們也轉右;我停下來,他們就在旁邊繞一圈,再回到我身後。
目標很明顯:我的背包。
遊戲其實不難結束。我索性站好,把背包拿下來抱在懷裡。
三個人發現沒戲唱,只好慢慢從我身旁走過去,其中一個還送了我一個「算你醒目」的眼神。
等他們走遠,我低頭一看,背包的拉鏈已經被拉開了一半。
遊戲結束。
那一刻我只想回鄉下。
很多年前第一次一個人在歐洲旅行,我幾乎把所有陌生人都當成潛在危險,所以一路上把自己包得嚴嚴實實。多年之後,我還是會提防扒手,但已經不再因為害怕而錯過整座城市。
大概人成長以後,不是甚麼都不怕,而是慢慢知道甚麼需要小心,甚麼不必。
旅程快結束時,我走進聖潘克拉斯國際車站。
遠遠就看見站內掛著一行巨大的粉紅色霓虹燈:
I want my time with you.
火車站裡的人來來往往,有人拖著行李趕車,有人相見,也有人告別。我站在那裡看了很久。
如果這句話放在美術館裡,我大概只會把它當成一件藝術作品。
可是它偏偏掛在車站。
一個所有人都在趕時間的地方,卻有人在頭頂上寫著:我想要和你在一起的時間。
忽然覺得,這大概就是我為甚麼一直喜歡倫敦。
藝術不一定掛在牆上,也不一定需要有人告訴你應該怎樣欣賞。
它可以藏在一所三百年的老房子裡,藏在一道被重新演繹的中國菜裡,藏在異鄉的鑼鼓聲中,也可以只是一句懸在火車站上空的話。
第一次去歐洲,我忙著看世界,也忙著保護自己。
很多年後再回倫敦,我開始發現,真正留在記憶裡的,往往不是看過多少景點,而是某一刻你忽然停下來,看見了生活本身。
原來藝術一直都在那裡。
只是我們不一定有空看見。